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55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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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89,005,087.0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0,904,015,735.0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922,265,113.88元。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4月24日的总股本测算,合计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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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1,306,306,436.8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总数为分配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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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