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32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等 7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概述
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华农”)并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根据吸收合并方案,大华农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账户节余的资金及利息由公司承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0,642.93 万元用于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建设。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了调整,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 929,700 万元扣除 7,000万元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等 17 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崇左江洲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一体化生猪养殖项目一期等 3 个项目变更为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等 21 个项目。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原预计建成 调整后预计建成
投产时间 投产时间
1 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
2 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3 年 12 月
3 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3 年 12 月
4 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 2023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5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6 月
6 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 2023 年 3 月 2024 年 12 月
项目
7 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2023 年 6 月 2023 年 12 月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实际进展
(一)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
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 目 总投资30,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20,642.93 万元;建设内容
为年产商品猪苗 30 万头的种猪场养殖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 年7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4,670.31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 352.0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4,318.3 万元,投资进度为 15.57%;项目主体工程已发包建设,已完成场外围墙、生活区主体、部分生产区主体施工。
(二)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
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总投资 45,275.87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出栏肉鸡 1,200 万羽、屠宰量 4,000 万只的一体化项目,具体包含无为县开城镇生态美丽牧场项目和无为温氏总部建设及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27,066.66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 6,093.29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0,973.37 万元,投资进度为 59.78%;无为县开城镇生态美丽牧场项目已完工并投苗生产,无为温氏总部建设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无为屠宰厂已竣工。
(三)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
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总投资 41,544.87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2,4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出栏鸡苗 4,000 万羽、肉鸡1,435.5 万羽的一体化项目,具体包含新安种鸡场、深掘塘肉鸡养
殖场、德兴(一期)肉鸡养殖场、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和苍梧县温
氏年产 40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0,923.43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 4,353.9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26,569.49 万元,投资进度为 74.43%;其中新安种鸡场、深掘塘肉鸡养殖场和德兴(一期)肉鸡养殖场项目已经完工,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和苍梧县温氏年产 40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尚未完工。
(四)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
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总投资18,312.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5,4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
年产鸡苗 6,000 万只高效种鸡场;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583.46 万元,其
中自有资金 527.1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56.36 万元,投资进度为3.19%;项目主体尚未开始建设。
(五)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
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总投资 13,8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年产苗 4,000万只种鸡场;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5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716.5 万元,其
中自有资金 197.7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518.72 万元,投资进度为 5.19%;项目主体尚未开始建设。
(六)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 30,0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2,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屠宰组合车间、环保工程、宿舍楼、食堂及附属项目;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6,647.73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 3,738.8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12,908.87 万元,投资进度为 55.49%;宿舍楼、食堂已完工,屠宰组合车间及附属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尚未进行设备调试。
(七)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
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总投资16,900.00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建设内容为
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的屠宰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原预计 2023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9,601.80 万元,
其中自有资金 2,709.33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6,892.47 万元,投资进度为 56.82%;项目主体工程正在建设。
三、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公司拟调整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咸宁市贺胜温氏禽畜有限公司黎首高效种鸡场项目和云南温氏晶华食品有限公司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为顺利渡过猪周期底部,在猪价大幅反弹之前实施保存实力渡过困难期的策略,重新调整了建设规划和节奏,减少大规模资本开支,放缓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原预计的建设期需延长。
公司拟调整无为一体化养殖屠宰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由于洪灾导致施工人员短缺、材料进场 受阻,以及设备调试进度偏慢等延误整体工期。
公司拟调整苍梧一体化养殖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由于雨季时间过长、道路运输不具备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条件、设计方案调整及部分土地林地被调规等原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公司拟调整渠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铁垭种鸡场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受场外防洪坝建设进度影响,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延后。
公司拟调整北票温氏康宝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受北方冬季难以进行土建工程施工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四、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影响
本次调整项目实施进度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等 7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等 7 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客观事实,相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忻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高城种猪场养殖项目等7个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本次调整。
(四)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
根据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