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30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第四期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3 月 22 日为《第四期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076 名激励对象授予17,560.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