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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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0 年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了调整,同意将募集资金 929,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崇左江洲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一体化生猪养殖项目一期等 17 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总投资 10,000 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年上市肉猪 9.6 万头的养殖小区,含生活区、环保区等。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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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王道元
养殖小区项目进行结项。
二、募集资金项目结项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入金额 节余
其中:募 项目投 项目节 自有资金 节余募
计 划 项 集 资 金 入资金 余资金 (8)=(1) 集资金
累计投 累计投 应付未 总额 (9)=
项目 目 投 资 计 划 投 入自有 入募集 付募集 (7)= -(2)(- 3) (2)-
总额(1) 资 总 额 资金金 资金金 资金金 (6)= (1)- (4)-
(2) 额(3) 额(4) 额(5) (3)+ (6) (5)
(4)+
(5)
王 道 元 养
殖 小 区 项 10,000 7,000 2,422.58 5,745.97 1,040.53 9,209.08 790.92 577.42 213.50
目
三、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资金使用规定,本着节约、有效、合理的原则
使用资金。项目共节余资金 790.92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577.42
万元,募集资金 213.50 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结项后,节余的
募集资金 213.50 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监管,公
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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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上述项目的应付未付款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公司董事会委托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
五、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查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结项。
(二)监事会审查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结项。
(三)独立董事核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乐陵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王道元养殖小区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意该项目结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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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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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