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5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439 号)。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92,97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29,7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7,000 万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
将 922,700 万元汇入公司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设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901011301275289)。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
根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项目投资 65.18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27.79 亿元。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后至今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 9.52 亿元,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82.75 亿元(含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27.79 亿元,不含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3、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产品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投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前述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原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在保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