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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0

温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7 日以书面和电话的形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 9:00 在公司总部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1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12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支持其经营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授权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冯兴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代表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上述融资担保的相关手续,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鉴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将“公开发行”的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现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表述口径将前述相关议案及公告文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确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此前公司决议通过及签署的与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的文件中“公开发行”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意思一致,具有同等效力。除上述修改外,与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的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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