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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8 深市 温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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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氏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3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8-65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的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年5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5:00至2018年5月3日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温志芬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7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2,375,858,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1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名,所持

股份共2,348,801,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931%;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所持股份共27,057,18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63 名,代表股份 747,748,3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37%。(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实际控制人温氏家族成员、未担任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人数共2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28,110,627股。)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股东情况

      (一)关联股东情况

      1、对于议案8,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交易对方任职的人员,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具体为:温志芬、温鹏程、严居然、温均生、温小琼、黄松德、黎沃灿、严居能、伍政维、陈志强、凌卫国、黄伯昌、傅明亮、罗旭芳、叶京华、陈峰、何维光、梅锦方、陈瑞爱、梁志雄、林建兴、颜添洪、梁焕珍、温木桓、孙芬、陈健兴、张琼珍、罗惠红、严安、曾树华、梁菊英,共31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847,404,028股,均对

议案8回避表决。

      2、对于议案9,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具体为:温志芬、温鹏程、严居然、温均生、温小琼、黄松德、黎沃灿、严居能、伍政维、凌卫国、陈志强、傅明亮、黄伯昌、罗旭芳、叶京华、陈峰、何维光、梅锦方、陈瑞爱、梁志雄、林建兴、梁焕珍、孙芬、陈健兴、严安、罗惠红、张琼珍、曾树华、梁菊英,共29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731,948,950股,均对

议案9回避表决。

      3、对于议案14,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和在交易对方任职的人员。

具体为:温志芬、温鹏程、严居然、温均生、温小琼、黄松德、黎沃灿、严居能、伍政维、梁志雄、孙芬、梁焕珍、陈健兴、谢应林、严安、曾树华、梁菊英,共17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432,025,569股,均对

议案14回避表决。

      4、对于议案15,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及关联关系为:

      通过现场出席或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公司董事、监事。具体为:温志芬、温鹏程、严居然、温均生、温小琼、黄松德、黎沃灿、严居能、伍政维、凌卫国、陈志强、黄伯昌、傅明亮,共13名。

      上述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1,238,702,730股,均对

议案15回避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9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8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2,2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7,4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9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8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2,2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7,4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9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8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2,2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7,4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9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88,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2,2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7,4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3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64,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26,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64,1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57,4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37,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64,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5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26,7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7%;反对64,1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57,4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794,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64,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7,684,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64,162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45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