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富祥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23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90万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9人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1月27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1月16日
2、首次授予人数:49人
3、首次授予数量:490万份
4、行权价格:16.15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权数量(份) 期权总数的 股本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外籍人员
1 JIZU JOHN CHENG 美国 董事、执行总 470,000 7.77% 0.09%
(程健祖) 裁
2 李惠跃 中国 董事 300,000 4.96% 0.06%
3 戴贞亮 中国 董事 150,000 2.48% 0.03%
4 张祥明 中国 副总经理 210,000 3.47% 0.04%
5 刘英 中国 副总经理 210,000 3.47% 0.04%
6 魏海鹏 中国 副总经理 210,000 3.47% 0.04%
7 彭云 中国 副总经理、董 150,000 2.48% 0.03%
事会秘书
8 杨光 中国 财务总监 110,000 1.82% 0.02%
9 AMIT KUMAR 印度 副总监 70,000 1.16% 0.01%
TANEJA
小计 1,880,000 31.07% 0.35%
二、其他核心员工(40 人) 3,020,000 49.92% 0.56%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4,900,000 80.99% 0.91%
三、预留部分 1,150,000 19.01% 0.21%
合计 6,050,000 100.00% 1.12%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注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8、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等待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9、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2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3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50%
权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0、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度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8%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度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 2028年度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1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所示: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内容存有异议。2025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4、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不一致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不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拟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0人调整为49人,同时前述1名激励对象因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将前述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620万份调整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