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31号《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
通股(A 股)79,191,640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12.68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04,149,995.2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785,933.5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364,061.6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31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富祥生物医药项目”和“年产 616 吨那韦中间体、900 吨巴坦中间体项目”的投资建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前提下,为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公司变
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年产 10,000 吨 VC 和 2,000 吨 FEC 项
目”。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净额
序号 项目 预计总投资
(含利息收入)
1 富祥生物医药项目 105,382.00 64,358.00
年产 616 吨那韦中间体、 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实际使用募
2 900 吨巴坦中间体项目 15,000.00 集资金 6,237.21 万元
年产 10,000 吨 VC 和 32,227.50 29,227.50
3 2,000 吨 FEC 项目
合计 99,822.7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投资品种
公司为控制风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实施程序及方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实施方式为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和公司正常
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长江保荐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