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包建华先生主持。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2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20,573,8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223%。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5名,代
表的股份数为116,01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93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名,代表的股份数为4,561,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573,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56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