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酶抑
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进行延期,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 号)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16,144.4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983,855.58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054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 55,575.00 35,000.00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8,538.70 7,000.00
合计 64,113.70 42,000.00
注: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他唑巴坦酸中间体、他唑巴坦酸(DP 酸)、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8:1)无菌粉,预计投资总额 55,575.00 万元,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8:1)无菌粉项目建设,预计投资总额为 39,47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截止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
1 延伸项目 35,000.00 23,697.08 67.71%
2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7,000.00 3,735.97 53.37%
总计 42,000.00 27,433.05 65.32%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进行延期,项目总投资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预定建设期截止日 延期后建设期截止日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
1 业链延伸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展及延期的原因
“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中“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8:1)无菌粉”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祥太生命科学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目前,该项目的首个无菌冻干原料药生产设施已建成,于 2020 年完成了各类设
备调试和验证/确认工作,并完成了该生产线第一次无菌模拟验证工作,目前已经开始试产。此生产设施既可以生产募投混粉产品,还可以生产他唑巴坦钠等单方冻干无菌原料药。同时,仓储、质检及公用工程等辅助生产装置也已建成。
公司将对目前建成生产设施进行商业生产和质量研究,后期将据此推进后续生产设施的建设。
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
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
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进行延期,项目建设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此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新型酶抑制剂扩产及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延期后项目建设内容不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富祥药业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