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9-138
债券代码:123020 债券简称:富祥转债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省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因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8-105),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18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798,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最高成交价为19.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002,352.10元(含交易费用)。
注:公司2019年6月6日实施了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该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本公告中相关回购数据进行了调整:
1、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6.56元 /股(含);
2、最高成交价由19.22元/股调整为15.91元/股;
3、最低成交价由15.92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并实施完毕。
2、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许春霞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了公司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19 年 3 月 22 日 1,791,400
1 包建华 人、董事长 2019 年 3 月 29 日 1,950,000
2019 年 4 月 12 日 12,346,700
刘英 副总经理 2019 年 8 月 20 日 10,000
2 2019 年 9 月 5 日 19,040
3 程荣武 董事 2019 年 9 月 5 日 66,900
2019 年 9 月 23 日 28,000
4 许春霞 董事、财务总监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0,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500
2019 年 10 月 29 日 520,600
2019 年 11 月 4 日 138,288
2019 年 11 月 5 日 95,000
2019 年 11 月 6 日 100,000
2019 年 11 月 7 日 100,000
喻文军 董事 2019 年 11 月 8 日 237,000
5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6
2019 年 11 月 15 日 200,000
2019 年 11 月 18 日 199,980
2019 年 11 月 19 日 100,000
2019 年 11 月 20 日 340,000
2019 年 11 月 21 日 124,300
三、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为8,338,080股(对应日期为2018年11月17日、18日、19日、20日、21日),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2,084,52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未以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股份。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98,844股,按照公司目前股本结构计算,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将本次回购的股份不超过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回购股份作为已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79,622,910.00 29.34% 82,522,332.00 30.4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1,720,539.00 70.66% 188,821,117.00 69.59%
三、总股本 271,343,449.00 100.00% 271,343,449.00 100.00%
2、假设回购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用不超过50%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回购股份作为已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实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79,622,910.00 29.34% 79,622,910.00 29.9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1,720,539.00 70.66% 185,921,695.00 70.02%
三、总股本 271,343,449.00 100.00% 265,544,605.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此次回购的股份将不超过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余回购股份作为已
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来源。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