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祥股份”)2017年5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6年3月25日,富祥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4月15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
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 6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5、2016年 7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6、2017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合法有效。
二、调整的事由及调整依据
2016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6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目前股本74,691,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 元,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分别如下:1、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调整的结果
鉴于公司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调整方法,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9.15万股调整为433.725万股,授予价格由38.26元/股调整为25.51元/股。调整后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的
股票数量(股) 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汤德平 总经理 75,000 1.73% 0.07%
程荣武 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 75,000 1.73% 0.07%
张祥明 副总经理 75,000 1.73% 0.07%
李英涛 副总经理 75,000 1.73% 0.07%
戴贞亮 副总经理 75,000 1.73% 0.07%
许春霞 董事 75,000 1.73% 0.07%
刘智敏 财务总监 30000 0.69%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557,250 82.02% 3.18%
(190人)
预留 300,000 6.92% 0.27%
合计(197人) 4,337,250 100.00% 3.87%
注:1、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调整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具体分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对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2015修订)》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述规定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号》和以及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等文件中有关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