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3-013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上年度末,亚太(集团)拥有 126 名合伙人,561 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
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29 名。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04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6.95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48 亿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9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45 家。
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审计收费 610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2,424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5,859 万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8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 1,571 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
上诉,2021 年 12 月 30 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 年 8 月 5 日与投资人达
成《执行和解协议》。
3. 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 10 人
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48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仁斌,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红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志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赢时胜(300377)和百邦科技(300736)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亚太(集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 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人民币,收费定价是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
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长 10 万元人民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亚太(集团)的沟通及对亚太(集团)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亚太(集团)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亚太(集团)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亚太(集团)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亚太(集团)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在执业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除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外,亚太(集团)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
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作为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