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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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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9月6日,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创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2021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中科创达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结果,在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21 年 3 月 5 日—2021 年 9 月 6 日),
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共有 4 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
司股票行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其中,董事长、总经理赵鸿飞先生系执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进行减持,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其减持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邹鹏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焕欣女士,副总经理孙涛女士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而行权,因期权行权视为买入行为所致。邹鹏程、王焕欣、孙涛的期权行权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期间,除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共有 10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
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经自查后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或期权行权行为发生于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或期权行权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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