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6月7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郎晓刚先生(董事长)、葛琼女士(副董事长)、庞军先生、杨现祥先生
独立董事:李艇先生、张育嘉先生、张瑞申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郎晓刚先生(主任委员)、葛琼女士、庞军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瑞申先生(主任委员)、杨现祥先生、张育嘉先生
提名委员会:张育嘉先生(主任委员)、葛琼女士、李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艇先生(主任委员)、张瑞申先生、庞军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韩宝富先生(监事会主席)、徐炎幸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吕燕燕女士
上述监事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均不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葛琼女士
副总经理:庞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庞军先生
财务负责人:孙剑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赵燕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庞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赵燕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庞军、赵燕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A号楼301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电话:021-54264260
传真号码:021-54264261
电子邮箱:investment@fortune-co.com
三、 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徐逸星女士因已连任满六年,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在本公司任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晔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逸星女士与其配偶及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晔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仅通过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5.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离任后半年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对离任董监高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1、公司总经理葛琼女士简历:
葛琼,女,1968年出生,中国澳门籍,经济管理专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曾任黄浦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文员,香港福达实业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上海复特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曾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上海市徐汇区“徐光启科技奖”银奖,上海市徐汇区“优秀人才”及“拔尖人才”称号,被评为上海市徐汇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00年创办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十五届上海市徐汇区工商联副主席,十五届上海市工商联执行委员,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科学技术界别)。
葛琼女士与配偶郎晓刚先生(公司董事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郎晓刚先生、葛琼女士通过持有领元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97%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27.01%的股权(或表决权);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庞军先生简历:
庞军,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通讯与信息系统专业。曾任浙江省科委能源技术研究所工程师及团委副书记,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无线事业部产品总监,创锐讯上海通讯有限公司策略市场高级总监;2011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庞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万股股份,通过上海润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时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524.9957万股股份,合计持有554.995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公司财务负责人孙剑先生简历:
孙剑,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职称。2004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孙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燕女士简历:
赵燕,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专业,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基金从业人员考试成绩合格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4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赵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8万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