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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润欣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5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7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17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炳彰先生,项目经理,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4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8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8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阳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3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29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29年的丰富执业经验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兆翔先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炳彰先生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阳女士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02.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
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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