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七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7,706.8962 万元。 48,656.8962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7,706.8962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8,656.8962 万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部分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