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公司拟收购全芯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芯科电子”)100.00%的股权、UpkeenGlobal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Upkeen”)51.00%的股份和FastAchieveVenturesLimited(以下简称“FastAchieve”)51.00%的股份(全芯科电子、Upkeen与FastAchieve以下合称“标的公司”),并与标的公司的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14日、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057、2018-059、2018-068、2018-072、2018-074、2018-08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收购全芯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UpkeenGlobalInvestmentLimited51.00%的股份和FastAchieveVenturesLimited51.00%的股份。
二、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全芯科电子100%的股权、Upkeen51%的股份和FastAchieve51%的股份。
全芯科电子的核心资产为其通过全资子公司CGTechnology(HK)Limited(以下简称“CGTechnology”)间接持有的UpstarTechnology(HK)Limited(以下简称“博思达”)49.00%的股份,Upkeen的核心资产为其直接持有的博思达45.90%的股份,FastAchieve的核心资产为其直接持有的博思达5.10%的股份。
标的公司核心资产博思达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从事无线移动市场、消费电子类、工业及照明领域的电子分销代理业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中,Upkeen的控股股东为ZenithLegendLimited(以下简称“Zenith”),其实际控制人为袁怡,其通过Zenith间接持有Upkeen51.00%的股权;全芯科电子的控股股东为UpstarSilicon(HK)Limited(以下简称“UpstarSilicon”),其实际控制人为袁怡,其通过UpstarSilicon间接持有全芯科电子70.00%的股权;Fastachieve的控股股东为RichlongInvestmentDevelopmentLimited(以下简称“Richlong”),其实际控制人为唐雪梅,其通过Richlong间接持有Fastachieve51.00%的股权。
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其中,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UpstarSilicon、全芯共创、嘉和融通合计持有的全芯科电子100%股份,
同时以现金方式收购Zenith持有的Upkeen51.00%股份及Richlong所持FastAchieve51.00%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协商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与标的公司的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截至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有关各方进行商讨、论证。
同时,公司尚未与交易标的的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正式协议,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的股东持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和协议条款进行了沟通和磋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进展
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中介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评估机构的中介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财务审计机构的中介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中介机构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开展对标的公司全面尽职调查,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及业务等方面的现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投资主管部门及商务部门关于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通过商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须履行的程序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中披露的为准。
七、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