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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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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本次会议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经讨论后,本着审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核实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并经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后,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章丹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强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丹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郑天相为公司财务总监。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谭巧云(签名):

  李兴敏(签名):

  孟国碧(签名):

                                                    2021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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