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杨雄文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陈玉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6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9%)的特定股东杨雄文先生拟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
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0,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0.93%。
2、持有公司3,999,0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9%)的股东、高级管理人
员陈玉鹏先生拟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
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99,803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
0.50%。
3、本次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2,299,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
公司于今日收到特定股东杨雄文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陈玉鹏先生出具的《减
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 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雄文 — 4,638,000 2.89%
陈玉鹏 副总经理 3,999,017 2.4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股份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 份(含该等股份 集中竞价、大 不超过 1,500,000
杨雄文 上市后因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而相应 宗 交 易或 其 股 0.93%
增加的股份) 他合法方式
集中竞价、大
陈玉鹏 首发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宗 交 易或 其 不超过 799,803 股 0.50%
他合法方式
3、减持期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0月29日(陈玉鹏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5、调整说明: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杨雄文先生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杨雄文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做出持股及减持承诺如下:
(1)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50%;并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6)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杨雄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陈玉鹏先生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常程、沈毅、陈玉鹏等股东合计持有的西安霍威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威电源”)100%股权,其增发部分股票已于2019年3月21日上市流通,陈玉鹏先生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做出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1)本人同意自通合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对本人所认购的通合科技全部股份予以锁定,并按照下列情况解除限售:
上市公司本次向本人发行的股票分三期解锁:
第一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霍威电源实现2018年度业绩目标或本人已履行2018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本人获得的对价股票的20%扣除当年补偿股份后的部分可解除限售;
第二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霍威电源实现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目标或本人已履行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补偿承诺之日后,本人获得的对价股票的35%扣除当年补偿股份后的部分可解除限售;
第三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霍威电源实现2018年度-2020年度业绩目标或本人已履行2018年度-2020年度全部业绩和减值补偿承诺之日后,本人获得的对价股票剩余部分解除限售。
(2)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人由于通合科技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通合科技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3)若本人持有通合科技股份期间在通合科技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转让股份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4)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此外,为避免锁定期股份因被质权人等权利人执行,导致剩余股份无法足额覆盖业绩补偿约定,本人承诺不对标的股份未解锁的部分进行质押、融资担保等任何权利限制操作或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第一期股票已解除限售,陈玉鹏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杨雄文先生、陈玉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杨雄文先生、陈玉鹏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杨雄文先生、陈玉鹏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杨雄文先生、陈玉鹏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