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任献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
股东任献伟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469,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2023年2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
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次权益变动后,任献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672,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2023年2月22日,任献伟女士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1,27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338%),减持后持股8,672,607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7%。
2023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5月11日,任献伟
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1%。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任献伟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后续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以及后续减持计划,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
2023-1-20 15.55 20,000 0.0115
2023-2-2 19.26 120,000 0.0692
2023-2-6 21.26 260,000 0.1499
2023-2-8 21.82 50,000 0.0288
2023-2-10 21.64 20,000 0.0115
2023-2-13 23.92 390,000 0.2248
2023-2-15 28.19 370,000 0.2133
2023-2-16 27.67 32,800 0.0189
任献伟 2023-2-20 集中竞价 26.09 10,000 0.0058
2023-2-27 26.80 30,000 0.0173
2023-4-27 23.90 40,000 0.0231
2023-4-29 24.70 100,000 0.0577
2023-5-4 27.70 60,260 0.0347
2023-5-7 27.80 20,000 0.0115
2023-5-10 29.00 211,000 0.1216
2023-5-11 31.02 440 0.0003
2023-5-15 33.00 7,700 0.0044
合计 1,742,200 1.0044
注:(1)上述减持股票来源于任献伟女士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2)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股东任献伟女士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945,407 5.73 8,203,207 4.73
任献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945,407 5.73 8,203,207 4.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任献伟女士严格遵守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2、任献伟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后续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持有公司8,20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3%)的股东任献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69,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后续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任献伟 8,203,207 4.73%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股份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首次公开发 集中竞价或
任献伟 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因资本 大宗交易 不超过3,469,000股 2%
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期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5、调整说明: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任献伟女士承诺就因与李明谦先生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而取得的公司股份,
将继续履行李明谦先生在《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1)锁定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满后,
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
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
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
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
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
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
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50%;并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6)本承诺
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截至本公告日,任献伟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后续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后续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任献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后续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后续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任献伟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