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杨雄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东杨雄文先生持有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23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因个人资金需求,杨雄文先生拟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600,000股,即不超过
目前公司总股本1.6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杨雄文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持股情况介绍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情况(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雄文 6,237,961 3.87%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一)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锁定期满后,为继续支持公司发展及回报股东,本人原则上将继续持
有公司股份。如本人确有其他投资需求或急需资金周转,且采取其他渠道融资较
难解决,确实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时,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综
合考虑二级市场股价的表现,减持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人持股期
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人减持时,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合法方式进行。(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前所持股份数量的50%;并且,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5)公司上市后,本人在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6)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二)履行情况
杨雄文先生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17年1月3日全部解禁。且于2018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雄文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600,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1.61%(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杨雄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杨雄文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杨雄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杨雄文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