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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自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2

华自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文宝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名,代表 102,913,46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07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 8,031,02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名,代表 94,882,44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7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名,代表 8,031,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37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0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 27,3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3,6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0%;反对 27,3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9.9734%;反对 27,3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3,6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0%;反对 27,3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2,886,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1%;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04,3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8%;反对 2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陈佳乐律师、凌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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