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8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
300490,证券简称:华自科技)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0 年10 月26 日至 10 月
27 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条款,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重大事项情况:
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1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 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经核查,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3、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
53,737.8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93 万元,随着全国新冠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三季度业务开展逐步好转,三季度(7-9 月)实现
营业收入 21,227.43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6.36 万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 Wind 金融终端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市盈
率 PE( TTM)为 101.15 倍,市净率 PB(MRQ)为 2.2 倍,公司所处行业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市盈率 PE( TTM)均值为 58.81 倍,市净率 PB(MRQ)
均值为 4.2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公司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