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4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8年5月30日、2018年5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其他事项关注:
公司2018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年 5月 30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回购注销等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结合近期媒体相关报道和投资者关注的热点,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拓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深圳市精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精实机电”)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之一。2017全年,精实机电对宁德时
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88,631,841.06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14.27%。由于本次重组标的于2017年10月27日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11月开始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营业
收入未包含标的公司2017年1-10月营业收入,如模拟合并标的公司2017年全年营
业收入,则比例为9.98%。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