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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光智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

    (五)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七)决策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八)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购买的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对
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 的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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