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75 人;
2.归属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165.43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3,612.50 万股的 1.22%;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归属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智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哈
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4.30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12.50 万股的 5.25%。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71.4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2.8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划公告日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刘留 中国 董事、安徽光智董 97.09 13.59% 0.71%
事长
侯振富 中国 董事 97.09 13.59% 0.71%
尹士平 中国 副总经理、安徽光 32.00 4.48% 0.24%
智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81人) 345.26 48.34% 2.54%
预留部分 142.86 20.00% 1.05%
合计 714.30 100.00% 5.25%
1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中飞股份”为公司曾用简称。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
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不得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含)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2.83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
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2.8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安徽光智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