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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7

东杰智能: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郑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郑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郑伟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限至 2024年 12 月 21 日。截至本公告日,郑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郑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情况

  鉴于郑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新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新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51-3633818

  传真:0351-3633521

  电子邮箱:zhangxinhai@omhgroup.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 59 号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附:张新海先生简历

    张新海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1993
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本科学历。1993 年至 1997 年任山西前进机器厂技术员、科长,1999 年至今先后任公司技术员、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7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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