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5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近日签订了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AS/RS系统及相关服务工程合同,合同总价5048万元。
上述合同签订为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分公司
公司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809号
负责人:刘彦龙
经营范围:白酒的生产与销售。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
乙方承建甲方仓库内物流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制作、运输、交货、调试、试运转、操作人员培训及WCS、WMS系统软件其它必要的技术服务。
2、交易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048万元(大写:伍仟零肆拾捌万整)。
3、合同履行期限
该项目总工期为8个月(含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从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计算工期。现场安装开始以发包方土建具备安装条件,且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为准。本项目现场安装开工日期初步定为2018年10月,乙方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含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队伍的组织、现场情况的勘测检查等,
确保按时进场施工。调试完成日期初步定为2019年1月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在2019年4月完成验收工作。
4、合同付款方式
4.1合同签定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额的20%预付款,同时乙方先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收据。
4.2乙方工厂内预验收合格后,货架、堆垛机等主体设备发货前,甲方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额的20%预验收款,同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收据。
4.3全部到货后甲方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额的20%,同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收据。
4.4全部设备货物安装单机调试初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额的20%初验收款,甲方支付乙方该笔款项前,乙方提供设备款、软件款1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费11%增值税发票,运输费6%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应该在此30天以内完成设备产权的移交。
4.5试运行结束系统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终验收款。
4.6系统终验收合格十八个月后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电汇支付合同总额的10%质保金。
5、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其他
5.1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合同及附件方可生效。
5.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变更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有效,在双方未签署之前,仍按原合同内容执行。
5.3本合同项下附件、附表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5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
6、争议的解决
6.1所有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6.2双方负责人的变动或机构的调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和法律效力。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智能仓储业务的拓展。如果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和验收,未来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