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事先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了解了相关背景情
况:
为了更好的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继续推进 K3 单抗的后续临床试验研究及生
物制品的研发、注册、生产,推动产品上市时间,为广大患者提供高质量和疗效确切的治疗产品。公司与北京绿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竹生物”)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增资协议、原协议项下涉及 K3 单抗技术转让相关的所有条款,公司同意将之前从绿竹生物获取的与 K3 单抗相关的研究资料等按原资料交接清单所列内容交还给绿竹生物,绿竹生物同意将转让金额人民币 835 万元返还给公司。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经对《关于签署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绿竹生物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强协同性,鉴于绿竹生物于 2021 年初在珠海市金湾区购买生产用地用于建设生物制品的生产基地,该基地适于开展包括 K3 单抗在内的生物制品、疫苗产品的研发、生产。公司作为绿竹生物的股东,认为由绿竹生物在 K3 单抗 I 期临床研究实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K3 单抗的后续临床试验研究及生物制品的研发、注册、生产,更加有利于快速推动 K3 单抗的研发、生产并加快产品上市时间,能够更快的为广大患者提供高质量和疗效确切的治疗产品。且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签署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泓 王菲 董岳阳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