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海华腾”)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张文朝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张文朝同意以人民币 410.00 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永辰”)41%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蓝海永辰 10%的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的概述
前几年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政策的推动,中国造纸行业面临转型升级和结构性调整,部分产能逐渐向海外转移,特别是南亚、东南亚等地区造纸行业快速兴起,极具市场发展空间。鉴于蓝海永辰在造纸设备系统集成、工程方案等方面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领先优势,其现有业务面向南亚、东南亚等地区有
良好的客户需求和市场资源渠道,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10.00 万元受让自然人张文朝持有的蓝海永辰 51%股份,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 2020 年以来,南亚、东南亚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其在南亚、东南
亚地区造纸项目的施工与验收受到影响,蓝海永辰未能完成原《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的业绩承诺。考虑到蓝海永辰在造纸设备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与市场渠道资源以及长期的合作关系,根据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回购对价的约定,以及与张文朝友好协商后,张文朝同意按照蓝海华腾投资总额比例以 410.00 万元回购公司
持有的蓝海永辰 41%的股份,公司保留蓝海永辰 10%的股份,双方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蓝海永辰 10%的股份。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 张文朝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603**********31
住所 杭州市富阳区山水悦府***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为蓝海永辰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
其他情况
露日持有蓝海永辰 31%股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8WBQF0L
法定代表人 张文朝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07 月 27 日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富春湾大道 2723 号 17 幢 74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
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办公用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
营范围为准)。
2、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前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蓝海华腾 510.00 万元 51% 货币
2 张文朝 310.00 万元 31% 货币
3 邵军尧 180.00 万元 18% 货币
合计 1,000.00 万元 100% ---
(2)本次交易完成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1 张文朝 720.00 万元 72% 货币
2 邵军尧 180.00 万元 18% 货币
3 蓝海华腾 100.00 万元 10% 货币
合计 1,000.00 万元 100% ---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标的价格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根据原《股权转
让协议》中回购对价约定,以及与张文朝友好协商后,按照蓝海华腾投资总额比例以人民币 410.00 万元回购公司持有的蓝海永辰 41%的股份,公司保留蓝海永
辰 10%的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公司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采取司法措施。
4、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7,794,119.81 314,449,365.18
负债总额 199,295,845.77 297,163,506.46
净资产 8,498,274.04 17,285,858.72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21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62,492,977.42 84,515,857.42
营业利润 3,893,387.26 11,915,214.90
净利润 1,815,107.54 8,787,584.68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邵军尧
丙方:张文朝
丁方:杭州蓝海永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2、股权转让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2.1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持有丁方 41%的股权,以人民币 410 万元(大
写: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整)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等股份;
2.2 本次股权转让后,甲方持有丁方 10%的股权;
2.3 各方同意,丙方应将本协议第 2.1 条约定的股权转让金额以现金方式于
本协议签署后 7 日内付至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股权转让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
3、股权转让税费
因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4、工商变更登记
丁方、乙方和丙方同意应在丙方履行 2.3 后 5 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
备案);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甲方不再占董事和监事席位,关于公司变更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宜,由丁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违约责任
丙方未按 2.3 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按逾
期支付款项金额 10%/年的标准支付利息。
6、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协议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蓝海永辰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内容以公司经审计或按规定披露的财务报告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成本,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改善财务状况,降低投资运营风险,有利于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1、经与自然人张文朝沟通确认后,张文朝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且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相关条款,较为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不存在为蓝海永辰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蓝海永辰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