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6月12日
2、授予价格:19.75元/股
3、授予人数:26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35.1万股
5、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由于激励对象叶丹1人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从27名调整为26名,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36万股调整为35.1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8年6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股本总
股) 例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
35.1 100% 0.1%
(26人)
合计 35.1 100% 0.1%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锁系数 1.00 1.00 0.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额,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1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18年7月1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351,000.00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6,932,250.00元,其中351,000.00元计入股本,6,581,2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2,872,253.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42,872,253.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7月16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343,223,253.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43,223,253.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7日。
四、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
二、对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18年7月6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90,484,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5,242,292.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52,387,668股。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其中: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如下调整:
授予价格:P=(36.05-0.5)÷(1+0.8)=19.75元/股
授予数量:Q=200,000×(1+0.8)=360,000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19.75元/股,授予数量为360,000股。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限制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20,846,573 35.25 351,000 121,197,573 35.31
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94,774,320 27.64 —— 94,774,320 27.61
首发后限售股 22,379,553 6.53 —— 22,379,553 6.5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692,700 1.08 351,000 4,043,700 1.18
二、无限售条件 222,025,680 64.75 —— 222,025,680 64.69
流通股
三、总股本 342,872,253 100.00 351,000 343,223,253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343,223,253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6139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2,872,253股增加至343,223,253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但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文美、王继华夫妇,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203,9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49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李文美、王继华夫妇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38.809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