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丰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祖庆女士、董事李玉霞女士、监事朱瑞红女士、股东赵彤凯先生提交的《股份变动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波万丰隆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781,22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16%。
李祖庆女士、李玉霞女士、朱瑞红女士、赵彤凯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1,115,50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447%。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宁波万丰隆、李祖庆女士、李玉霞女士、朱瑞红女士、赵彤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586,9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55%。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 占公司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流通
股东名称 股东任 告日持股 总股本 股份数量 无限售流 股占公司总
职情况 总数量 比例 (股) 通股(股) 股本比例(%)
(股) (%)
宁波万丰隆贸易 法人股 15,124,907 6.066 11,343,680 3,781,227 1.516
有限公司 东
李祖庆 董事、副 2,024,364 0.812 1,518,273 506,091 0.203
总经理
李玉霞 董事 815,743 0.327 611,807 203,936 0.082
朱瑞红 监事 568,481 0.228 426,361 142,120 0.057
赵彤凯 总监 1,053,413 0.422 790,059 263,354 0.1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法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
宁波万丰隆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
李祖庆女士、李玉霞女士、朱瑞红女士及赵彤凯先生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本次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 股东任职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本次拟减持 占公司总股
称 情况 数量(股) 本比例(%)
宁波万丰 首次公开发行前 协议转让、
隆贸易有 法人股东 已发行的股份 大宗交易或 3,781,227 1.516
限公司 集中竞价
李祖庆 董事、副 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 506,091 0.203
总经理 已发行的股份
李玉霞 董事 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 203,936 0.082
已发行的股份
朱瑞红 监事 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 142,120 0.057
已发行的股份
赵彤凯 总监 首次公开发行前 集中竞价 263,354 0.106
已发行的股份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股东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赵彤宇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赵彤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赵彤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本公司所持光力科技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未履行该等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光力科技所有。”
股东李祖庆女士、李玉霞女士、朱瑞红女士,作为公司董监高,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股东赵彤凯先生作为公司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赵彤宇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
赵彤宇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自赵彤宇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宁波万丰隆、李祖庆女士、李玉霞女士、朱瑞红女士、赵彤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宁波万丰隆贸易有限公司、李祖庆女士、李玉霞女士、朱瑞红女士、赵彤凯先生签署的《股份变动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