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1-142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持股方式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变动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接到公司董事叶峰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叶峰先生于2021年12月23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其通过财通基金-叶峰-财通基金安吉2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通基金”)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方式变动基本情况
叶峰先生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为9.84元/股,股份来源为其二级市场购得。
本次受让股份前情况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 直 接 持 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股) 比例(%) (股) (%)
叶峰 董事 0 0 2,510,000 1.95
合计: / 0 0 2,510,000 1.95
本次受让股份后情况具体如下:
直接持股数 直 接 持 股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股) 比例(%) (股) (%)
叶峰 董事 2,510,000 1.95 0 0
合计: / 2,510,000 1.95 0 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叶峰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取得的公司股份,按规定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持股方式变动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 份锁定规则,叶峰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财通基金间接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个别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式由间接持有变更为直接持有,系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规则,不构成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督促上述相关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