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0-118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存在被强制平仓暨被动减持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双帆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帆投资”)的通知,双帆投资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及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双帆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截至目前,双帆投资共计质押 18,999,997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5%。
二、被平仓的原因
双帆投资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
券”)开展了股票质押业务,截至目前,双帆投资向华创证券质押公司股份共计18,999,997 股,该笔业务现已到期,双帆投资未能按约到期回购,华创证券将对其进行违约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司法诉讼等。上述违约处置可能涉及双帆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被动减持。
三、后续减持计划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双帆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9,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8,999,997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帆投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得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司已督促相关方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将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双帆投资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的可能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造成直接的影响;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持续被处置的话可能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程度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双帆投资质押情况的变化,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违约处置及提示进行信息披露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