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8-046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眼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天眼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份8,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本次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3,4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天眼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天眼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股
份8,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5%。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天眼投资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533,4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3月1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向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股份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5年12月31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的25%;其余股东通过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完毕;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天眼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天眼投资将根据其自身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天眼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督促促天眼投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