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亦不构成承诺。后续双方将在战略合作协议指导原则下开展具体合作项目及签署具体项目协议,相关合作项目的开展及协议的签署尚具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合作方向为双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最终投资和建设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行业政策调整、合作双方情况变化、资金筹措、项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公司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合作方向的可能性。
3、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双方签订正式的项目投资合同和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4、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的具体事宜,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概述
1、为响应湖南省“湘商回归”的号召,助力湘江新区“强省会,强新区”战略,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秉承“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经过共同协商,双方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仅为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指导性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住 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双方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秉承“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围绕湘江新区战略规划目标,发挥各自优势,乙方将上市公司总部迁址至湘江新区,并在湘江新区投资建设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进一步巩固乙方在锂电正极材料上下游产业的行业领先优势,提高电力设备产品在风光储等新能源行业中的应用,坚持锂电材料和配电综合服务商的双主业发展战略,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助力湖南锂电材料产业规模化、一体化发展,为湘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二)合作方向
1、上市公司总部迁址落户湘江新区
为响应湖南省“湘商回归”的号召,助力湖南湘江新区“强省会,强新区”战略,乙方拟将上市公司总部迁址至湘江新区。
2、建设国内领先的企业总部研发中心
为响应长沙市全力建设成为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号召,在湘江新区的扶持下,公司拟整合现有研发队伍及资源,加大在长沙域内的研发投入,并于湖南湘江新区投资建设国内领先的企业总部研发中心。
3、助力湘江新区锂电产业规模化、一体化发展
乙方在湘江新区设立锂电材料投资和管理平台,用于现有锂电板块业务的资产管理及未来锂电材料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乙方将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加快公司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项目落地新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落户及支持新区内企业做强做优。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积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等各类融资平台,为乙方产业落地及乙方股东做好相关资金配套服务。
2、甲方为乙方提供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优秀人才引进、房租优惠、企业创新支持、贷款贴息等其他方面。
3、甲方协助乙方开展迁址的各项工作,并发挥区域优势在法定权限内协助乙方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4、乙方将公司总部搬迁至湘江新区。乙方应合理调配各种资源和要素,确保新能源产业基金和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结合协议精神落实合作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合作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共同推进合作的顺利开展。
(五)其他
1、双方共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进行。根据本协议的合作方向开展具体项目合作时,应由本协议双方或其关联方签订具体项目协议,权利义务以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协议的合作内容能够顺利推进和实施,有利于充分借助湖南湘江新区的优质产业资源及优惠政策,发挥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协同效应,优化公司在锂电正极材料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提高电力设备产品在风光储等新能源行业中的应用。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同时符合公司锂电材料和配电综合服务商的双主业发展战略,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亦不构成承诺。后续双方将在战略合作协议指导原则下开展具体合作项目及签署具体项目协议,相关合作项目的开展及协议的签署尚具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涉及的合作方向为双方基于目前情况拟定的初步规划,最终投资 和建设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受行业政策调整、合作双方情况变化、资金筹措、项 目前置审批手续办理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化,公司存在无法达到预期合作方向的可 能性。
3、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 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双方签订正式的项目投资 合同和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4、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的具体事宜,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协议内容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1 《战略合作框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 2022 年 12 正常推进
架协议》 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月 21 日
(公告编号:2022-17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2 《战略合作协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浙江华 2021 年 8 正常推进
议》 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月 5 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
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高管锁定股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 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 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