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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合纵科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4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


    (七)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韦强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人,代表股份数106,171,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03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数51,503,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104,295,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28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49,627,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1,8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数1,8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50%。

    4、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52,571,450 股,
同意股数 51,969,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547%;反
对股数 6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453%;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50,901,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8310%;反对股数 60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69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韦强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 106,171,517
股,同意股数105,635,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947%;反对股数 5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053%;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 50,96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9583%;反对股数 5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417%;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

    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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