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2017 年募集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73 号《关于核准北京合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7,649,1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479,245.29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8,169,854.71 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8,705,96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人民币 429,463,890.7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地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110908352010102,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7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30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9,846,50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38.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180.9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2000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45,249.83 万元(不包含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947.9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897.3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人民币 432.84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开设的募投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0.00 元,累计余额为 0.00 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
币 26.580.99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70,871.44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人民币 271.48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合计余额为人民
币 30,969.9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合
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项制度已经 2010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月与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南雅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该账户自 2018 年 8 月 1 日开始使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地支行 110908352010102 0.00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9550880055325400329 0.00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合计 0.00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20000003262000041883948 431,022.05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110061450013001544607 204,195,799.00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1140078801000001796 105,072,437.42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11050188360000003713 0.00
合计 309,699,258.4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说明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3 号),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46,764.91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47.92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816.99 万元。目前已累计使用人民币 44,302.71 万元(包含支付的有关税费 1,947.9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897.3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共计人民币 432.84 万元。
(1)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已将 2020 年 2 月 21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300 万元的闲置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3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4)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1 年8月 18日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湖南雅城 20,000 吨磷酸铁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5)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公司与保荐
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