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
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部分股权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持本公司股份131,174,986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22.5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以及一致行人韦强先生(持本公司股份66,261,272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1.38%)、张仁增先生(持本公司股份30,898,917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5.31%)、何昀先生(持本公司股份26,184,892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4.50%)、高星女士(持本公司股份13,355,802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2.29%),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不超过17,465,839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19年1月8日上述减持计划已达到公司股本的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1,599,0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9923%,其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数量已过半。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公司总
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18.12.24 8.58 280,000 0.0481%
刘泽刚 大宗交易 2019.01.08 8.54 2,400,000 0.4122%
2019.01.09 8.33 2,390,000 0.4105%
小计 5,070,000 0.8708%
2019.01.08 8.54 1,200,000 0.2061%
韦强 大宗交易
2019.01.09 8.33 1,620,000 0.2783%
小计 2,820,000 0.4844%
2018.11.06 8.51 560,000 0.0962%
张仁增 大宗交易 2018.11.21 9.93 400,000 0.0687%
2019.01.09 8.33 440,000 0.0756%
小计 1,400,000 0.2405%
2018.12.26 8.26 810,000 0.1391%
何昀 大宗交易 2019.01.08 8.54 390,000 0.0670%
2019.01.09 8.33 249,000 0.0428%
小计 1,449,000 0.2489%
高星 大宗交易 2018.11.06 8.51 600,000 0.1031%
2019.01.07 8.36 260,000 0.0447%
小计 860,000 0.1477%
合计 11,599,000 1.9923%
备注:(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公司股份,以及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2019年1月8日,刘泽刚、韦强、何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合计3,990,000股股份,占合纵科技总股本的0.6853%。
2019年1月9日,刘泽刚、韦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合计4,010,000股股份,占合纵科技总股本的0.6888%。
综上,刘泽刚、韦强、何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合计8,000,000股股份,占合纵科技总股本的1.3741%。
(3)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中海长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8年9月联合发起设立的,是北京市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的投资平台。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1,174,986 22.53% 126,104,986 21.66%
刘泽刚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98,381,240 16.90% 98,171,239 16.86%
韦强 合计持有股份 66,261,272 11.38% 63,441,272 10.9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9,695,953 8.54% 49,695,953 8.54%
合计持有股份 30,898,917 5.31% 29,498,917 5.07%
张仁增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74,188 3.98% 22,454,188 3.86%
合计持有股份 26,184,892 4.50% 24,735,892 4.25%
何昀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38,668 3.37% 19,031,169 3.27%
合计持有股份 13,355,802 2.29% 12,495,802 2.15%
高星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16,851 1.72% 9,566,851 1.64%
备注:(1)有限售条件股份刘泽刚为高管锁定股、首发后限售股、其他人为高管锁定股。
(2)减持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指2019年限售股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