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11 月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86,095,566 股,发行价为 23.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18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 14,656,693.93 元,余额为人民币 1,985,343,304.25 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258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0,354,200.14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人民币 518,429,264.14 元,本年度使用人民币 1,924,936.00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项目 金额
1、2021 年 11 月 4 日募集资金总额 1,999,999,998.18
减:发行费用(国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11,690,000.00
2、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1,988,309,998.18
减: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2,516,095.57
项目 金额
减: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 1,300,000.00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849,401.64
3、募集资金净额 1,985,343,304.25
加: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450,598.36
加:2021 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715,807.48
减:2021 年度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518,429,264.14
4、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1,468,080,445.9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22,710,323.56
减: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1,924,936.00
5、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1,488,865,833.51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287,665,833.51
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 1,201,2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财务部执行付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与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方式 状态 余额 备注
存放于理财账户的暂时 / 人民币 / 正常 1,201,200,000.00 注 1
闲置募集资金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513904679610618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01,111,034.07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633747909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185,605,760.38 注 2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44231001040048075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82.51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44231001040048067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4,488.45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15244617740079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885,087.07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674375091486 人民币 活期 正常 59,381.03
合计 1,488,865,833.51
注 1:理财账户余额明细详见“三、(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 2:本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惠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 年 2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 120,12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列示:
存放银行 产品类型 利率 到期日 金额(万元) 备注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1.65%-4.63% 2023-2-21 20,100.00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0.35%-5.63% 2023-1-6 400.00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1.85%-2.85% 2023-2-2 9,000.00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1.60%-4.48% 2023-5-24 5,320.00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1.59%-4.47% 2023-5-23 5,300.00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1.60%-4.48% 2023-5-18 5,100.00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1.59%-4.47% 2023-5-17 4,900.00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对公大额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