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476 深市 胜宏科技


首页 公告 胜宏科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胜宏科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0

胜宏科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
2022 年 8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30 日和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委托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对公司 2022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管理,并与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红塔红土胜宏科技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统称“资产管理合同”或“本合同”),资产管理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

    1、名称:红塔红土胜宏科技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类别: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运作方式:开放式


    4、投资目标、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比例、产品风险等级

    (1)投资目标

    本计划以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力求为资产委托人谋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2)主要投资方向

    ①权益类品种:仅限于胜宏科技单一标的股票。

    ②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货币基金(包括管理人管理的货币基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可转让存单等各类存款)。

    资产委托人同意并确认,委托财产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
    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允许本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经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书面变更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投资范围。

    ③投资比例

    权益类品种的市值占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 80%-100%;

    固定收益类品种的市值占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为 0-20%。

    资产委托人同意并确认:在本计划建仓期及到期前 3 个月内,因减持变现需
要,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投资比例限制可以不符合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规定,建仓期及到期前 3 个月资产托管人对投资比例不予监控;本计划存续期间,为流动性管理、减持变现或规避特定风险等需要,资产管理人可以超出上述固定收益类品种比例投资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包括管理人管理的货币基金)及债券逆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④产品风险等级

    本计划为权益类产品,风险等级为 R5 级(高风险),适合专业投资者和风险
承受能力评级不低于 C5 级(进取型)的普通合格投资者。

    5、存续期限

    本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本计划成立日起至届满 60 个月的月度对应日止
(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本计划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展期的,则本计划存续期限相应调整。


    本计划存续内,如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减持变现的,本计划可以提前终止。如本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长期停牌无法交易等特殊因素,导致本计划在存续期限届满日,仍持有尚未变现的非现金类资产,管理人有权将本计划自动展期至非现金资产全部变现完毕日终止。本计划终止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终止。

    6、最低初始规模要求:本计划的初始规模不得低于 1000 万元。

    (二)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资产管理计划费用的种类

    (1)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

    (2)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合同生效后,因处理资产管理计划有关事务所支出的其他费用(以下合称资产管理计划事务费用),由资产管理计划财产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①本计划投资所需账户开户费、账户维护费、银行汇划费,从事证券投资所需的证券交易费用及交易单元租用费用,以及中证指数公司收取的流通受限股流动性折扣率委托计算服务费(如有);

    ②为本计划投资聘请中介机构产生的验资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证费、咨询费、政府机关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③因本计划投资、运用需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等各项税款;

    ④为解决与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相关的纠纷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保全费及其他形式的资产处置费等费用;

    ⑤本计划成立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及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⑥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可以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费用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管理费自本计划成立日起,逐日计提,按季支付,以每自然季度末月 21 日
及本计划终止日为费用核算日。资产管理人于每个费用核算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资产托管人发送本期管理费划款指令,经资产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委托财产中支付给资产管理人。最后一期管理费于本计划终止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人。


    托管费自本计划成立日起,逐日计提,按季支付,以每自然季度末月 21 日
及本计划终止日为费用核算日。资产管理人于每个费用核算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资产托管人发送本期托管费划款指令,经资产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从委托财产中支付给资产托管人。最后一期托管费于本计划终止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托管人。

    资产管理人仅以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实际持有的现金资产为限,向管理人、托管人支付管理费、托管费等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如遇不可抗力、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持有的现金资产不足,划款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致使管理费、托管费等计划费用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的,资产管理人有权延期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资产管理人无垫付义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红塔红土基金-胜宏科技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红
塔红土胜宏科技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089935****

    二、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已开立,账
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08993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尚未开始购买股票。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 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 《红塔红土胜宏科技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

3、 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