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2 年 9 月 5 日
首次授予数量:2558.85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11.95 元/股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胜宏科技(惠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宏科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3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558.8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11.95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全部限制 占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春兰 董事 中国 200 7.10% 0.232%
赵启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100 3.55% 0.116%
陈勇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00 3.55% 0.116%
朱国强 财务总监 中国 100 3.55% 0.116%
王辉 副总经理 中国 100 3.55% 0.116%
二、其他激励对象
黄健聪 多层板事业部处副总经 中国香港 20 0.71% 0.023%
理
黄国瑞 品质中心事业部/中心 中国台湾 20 0.71% 0.023%
总经理
叶陆圣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事业 新加坡 20 0.71% 0.023%
部/中心总经理
林培旺 品质中心事业部/中心 马来西亚 20 0.71% 0.023%
副总经理
徐建忠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JANGJUHONG 多层板事业部产品总工 韩国 5 0.18% 0.006%
堀口浩一 多层板事业部项目总工 日本 2.5 0.09% 0.003%
OHYONGJU 品质中心 CS 副总工 韩国 2 0.07% 0.002%
林奎志 品质中心经理 马来西亚 1.25 0.04% 0.001%
洪平宪 品质中心经理 中国台湾 1.25 0.04% 0.001%
马荣益 多层板事业部高级经理 中国香港 2 0.07% 0.002%
麦俊祥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FAE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资工
詹弘业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FAE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资工
涂志宇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经理
邱广超 业务中心销售总经理 中国香港 15 0.53% 0.017%
蔡振旺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10 0.35% 0.012%
李鴻昌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香港 5 0.18% 0.006%
FASTRENE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德国 5 0.18% 0.006%
鞠焕章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潘建成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林桂珍 业务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连翰翔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陈宗骏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谢祥睿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胡家弘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赵姵如 业务中心业务经理 中国台湾 2 0.07% 0.002%
王柏霖 业务中心业务经理 中国台湾 1 0.04% 0.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40 人) 1793.55 63.65% 2.077%
首次授予合计(872 人) 2577.8 91.48% 2.985%
预留部分 240 8.52% 0.278%
合计 2817.8 100.00% 3.263%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并完成股份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