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
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7 月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林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维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维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林凌先生、张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林凌先生、张维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4 年 4月 19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凌先生、张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林凌先生、张维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提出诸多宝贵建议,为公司的战略规划、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选举黄泽伟先生、苏泽晶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具体审议结果如下:
1.1 选举黄泽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1.2 选举苏泽晶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组织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因林凌先生辞去董事长职位,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范永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 7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近日,徐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徐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齐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齐冰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徐伟先生、齐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徐伟先生、齐冰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4 年 4月 19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伟先生、齐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伟先生、齐冰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经当选董事长范永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小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经当选总经理李小红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董事会同意聘任苏泽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小红先生总经理职务、苏泽晶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李小红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具体审议结果如下:
4.1 聘任李小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4.2 聘任苏泽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近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交易。依据本次重组前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分布判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营业务由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的生产、研发、销售变更为电子元器件批发业。为进一步明晰公司的战略布局,推进专业化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公司拟将现有家用电器配套业务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并在划转完成后将聚隆减速器部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同时拟将相关的资质、合同、人员及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至聚隆减速器。
本次划转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及各子公司管理职能,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权责,提升整体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拟将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176 号彩讯科技大厦 24 楼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审议结果: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1)。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泽伟先生,男,1984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北京大学研修班结业。2018 年 11 月-2020 年 9 月,任英唐智控
(300131.SZ)董事,2019 年 4 月-2020 年 9 月,任英唐智控副董事长。现任联
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黄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黄泽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黄泽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苏泽晶先生,男,1983 年 6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苏泽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并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先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范永武先生、徐伟先生、杨胜君先生、李小红先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宋建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苏泽晶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苏泽晶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长简历
范永武: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
学经济政策制定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基金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历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二处处长、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中信并购基金总经理(法人代表)、银河基金总经理等职务。曾任上海基金同业公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专业委员会委员、创新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沃森生物(300142.SZ)董事。2019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2021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范永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合并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维先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伟先生、杨胜君先生、李小红先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泽晶先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宋建彪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范永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范永武先生符合《公司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