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1-08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
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6 人,出席 6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伍志英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伍志英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伍志英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同意提名张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时替代原独立董事伍志英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的职务,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相关职责,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华女士目前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纪路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纪路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持有公司 9.14%股份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郑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替代原董事纪路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需要,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36 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额度贷款、法人账户透支、票据承兑和贴现、外币贷款、保证业务、保理、信用证、境外筹资转贷款等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