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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嘉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22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147%。

  2、截至2019年7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1,405,274股变更为301,361,054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7年5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7年6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6月15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7年7月26日。

  7、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8、2018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10、2018年5月29日,公司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11、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2017年7月26日公司向激励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9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5,73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12、2018年8月3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995,73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3、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4、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22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2019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自2018年5月29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30%。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5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23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16、201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26元/股调整为16.93元/股;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13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由公司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133,23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220股,占回购前总股本0.0147%。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31,22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13,000股。

  (二)回购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2018年3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70,3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人民币(含税)。
    2019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01,405,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调整,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26元/股调整为16.93元/股,公司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13元/股调整为25.95元/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由公司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还应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0170号验资报告。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1,405,274股变更为301,361,054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7月19日完成。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更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股数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67,865,814  55.69%    -44,220    167,821,594  55.69%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34,589,500  44.65%              134,589,500  44.66%

  首发后限售股      30,596,174    10.15%                30,596,174    10.15%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80,140    0.89%    -44,220    2,635,920    0.8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3,539,460  44.31%              133,539,460  44.31%

三、股份总数          301,405,274    100%    -44,220    301,361,054    100%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