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江涛先生及唐新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江涛先生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122,350,8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55%),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1,88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唐新潮先生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份 27,5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其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9,466,3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0%)。
江涛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累计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截至该公告披露
日,江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60.03 万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117,750,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9%)。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江涛先生将持有的公司 72,94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转让给王季文先生及其控制的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季文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过户完成后,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4,806,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9%)。
近日公司收到江涛先生、唐新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计划中减持的时间已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股份占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2020-11-25 14.47 510,300 0.140%
集中竞价 2020-12-07 12.37 10,000 0.003%
江涛 2020-12-09 11.14 400,000 0.110%
2020-12-09 11.00 3,680,000 1.009%
大宗交易
2020-12-14 10.00 3,614,400 0.991%
合计 - - - 8,214,700 2.252%
唐新潮 唐新潮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内未进行减持。
注:江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份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份 122,350,850 33.55% 41,192,150 11.29%
江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350,850 33.55% 41,192,150 1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持有公司股份 27,520,000 7.55% 27,520,000 7.55%
唐新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20,000 7.55% 27,520,000 7.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江涛先生于 12 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72,94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江涛先生、唐新潮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江涛先生、唐新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