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9 证券简称:信息发展 公告编号:2019-109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
发展,公司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3,000万元,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回购股份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86,4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 0.3834%。最高成交价为 1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49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4,997,799.42 元(不含交
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自公司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公司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截至 2019 年 9 月30 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数。
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
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即回购
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除回购期限延长外,
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事项《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延期事项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延期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回购延期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可能面临公司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