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5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通过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积硕”或“交易标的”)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天津精诚拓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诚”)以2,140.19万元摘牌受让厦门积硕标的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积硕 51%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标的股权国资备案的评估价值 2,140.19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徐州淮海产
权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公告期间产生意向受让方一家。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5 日与意向受让方天津精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天津精诚以 2,140.19万元摘牌受让厦门积硕 51%股权,并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 6,420,570 元(全部转让价款的 30%)。公司已于同日收到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转让厦门积硕 51%股权的《产权交易凭证》,确认本次转让行为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天津精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精诚拓飞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文敬
注册资本:3,09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地: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学府西路 1 号
经营范围:钟表、钟表机芯、新材料的相关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钟表及钟表机芯产品、精密模具、刀具、医疗器械、仪表仪器、机械设备及其零件、机电一体化及其产品、电子元器件、异型材料零部件、量具、卡具、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和工艺饰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上述产品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出口。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天津精诚的资产总额为
2,130.07 万元,负债总额为 484.52 万元,净资产为 1,645.55 万元,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666.09 万元,利润总额-265.28 万元,净利润-265.28 万元。
其他情况说明: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中“二、厦门积硕基本情况”。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天津精诚拓飞科技有限公司
产权转让标的: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1、产权转让方式
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经淮海产权公司公开发布产权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2、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 2,140.19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及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支付的保证金(500 万元),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2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三期支付。首次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中的 30%(不低于 30%,含保证金)即:6,420,570.00 元;第
二期付款于本合同生效后且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转让价款的 30%
即:6,420,570.00 元;剩余价款 8,560,760.00 元(转让价款的 40%)于本合同生效后且不晚于合同生效后 1 年内付清。支付第二次付款及剩余价款时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与对应各期转让价款一并支付。对于第二次支付价款及剩余价款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3、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3.1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淮海产权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
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3.2 甲乙双方按照标的企业现状进行交割。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4、产权转让完成后相关事项安排
4.1 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积极配合标的企业董事会、经理层人员等改选工作,确保甲方不再拥有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4.2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甲方为标的企业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实际
担保金额 2,000 万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存在财务资助 1,612.93 万元,该项业务实质为甲方对标的企业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对标的企业提供的授信担保将要求乙方提供保障措施,产权转让完成后 24 个月内,标的企业应当及时向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归还所有借款。
4.3 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从事标的企业目前所涉及的医院物流、环境实验室物流以及乳制品物流自动化相关业务,也不为自己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企业与标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4.4 评估基准日(2022 年 5 月 31 日)起至股权实际交割日止标的企业(厦
门积硕)的损益由甲乙双方按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的投资比例承担和享有。
5、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厦门积硕将退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争取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切实维护促进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配合受让方积极推进厦门积硕董事会、管理层改选及工商登记变更工作,持续关注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及《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